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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率先在港口码头试点建加氢站和开展氢燃料电池应用

发布时间:2022-02-28作者:科谷摘编

       近期,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深圳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依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是深圳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是未来五年全市综合交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是编制交通专项规划、确定重大项目、实施建设计划的基本依据,对优化综合交通资源配置,促进综合交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规划》提出两阶段发展目标,面向2025年,基本建成“开放畅达、立体融合、低碳智慧、安全宜行”的交通强国城市范例,“12312”出行交通圈和“123”快货物流圈更加完备;面向2035年,率先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建成“三个1000公里”骨干交通网,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成为全球交通运输创新引领者。
       其中对于氢能相关内容做出了规划:

一是:加大清洁能源在港区内的使用,推广使用电动拖车和堆高机,研究试点氢能拖车。

二是:加大纯电动货车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增强纯电动、氢能等新能源车辆研发制造能力。

三是:规划布局全市综合能源(油、气、电、氢)补给设施。开展全市综合能源补给站(油、气、电、氢)布局规划研究,重点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加气、加氢等综合服务能力,率先在工业园区、港口码头等试点建设加氢站。

四是:加强低碳交通装备研发与应用。鼓励企业加强燃料电池关键材料、核心部件及整车系统、运输装备领域清洁能源和降碳脱碳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攻关,提升成果转化效率。鼓励远洋船舶应用 LNG、电能替代燃料油,探索在公务船舶、港口码头、仓储物流、城际客运等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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