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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关切:“风光”背后,零碳属性生物质能为何裹足不前?

发布时间:2022-03-11作者:科谷摘编

        “双碳”战略下,中国正在加紧推进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不过,相比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风光无限,生物质能产业的发展似乎裹足不前。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的建言都与农林生物质能产业相关,如何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3月9日晚,由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主办的两会代表建言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研讨会以线上形式进行。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九洲集团董事长李寅,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主任袁爱平,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赵立欣及业内专家,进一步结合此次提交的提案建议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

两会代表建言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研讨会

短期要解决补贴拖欠问题

长期应体现生态价值

生物质能具有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等特点,在广大农村地区具有分布广、供应稳定的优势,发展生物质能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我国减排承诺的重要内容。在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也要求,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

“目前,我国生物质能源化利用还主要以以发电为主,其他非电利用方面发展较为缓慢。同时,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虽已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一,但这样的优势产业如今却面临行业电价补贴拖欠资金已超265亿元,且随着发电量的增加而不断累加,农林生物质发电作为生物质发电乃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唯一需要付现购买燃料的电源类型,面临国家电价补贴拖欠常态化和燃料成本高企的双重挤压,企业生存举步维艰,截至目前行业已停产或半停产的项目民企占比70%。”长期关注行业发展的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主任袁爱平坦言。

“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巨大,项目收益率低,投资回收期漫长,电费是唯一收入来源,对于现存的补贴项目,其中有些项目的补贴占总收入的比例在50%以上,而且即便补贴发放以后,也并非足额给付。”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九洲集团董事长李寅指出,如此这般常年的拖欠,导致企业现金流逐年恶化,补贴不及时发放以及不足额发放,企业现金流严重不足,对抗风险能力和融资能力较差的民营企业而言,面临着低价乃至折价出售电站或者对金融机构违约的窘迫境况,甚至威胁到他们的生存。即便是资金实力雄厚的中央能源企业也出现了应收账款大于营业收入的情况。

据了解,2021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这个文件针对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补贴资金滞后、导致企业资金紧张等问题提出了纾困办法。

“各种方法推进缓慢,至今没有一套成熟有效的解决方案。”在本次提交的建议中,李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和金融多重手段,着力化解存量新能源电站的流动性危机,将可再生能源拖期及时并足额的将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到企业。建议国家发行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债券等手段,尽快解决存量发电项目补贴拖欠问题。

“生物质资源零碳属性决定了它是一种多元化利用的零碳可再生能源,生态环境价值和社会价值远远大于其能源价值。随着可再生能源电价的补贴退坡和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到期问题,生物能源的生态环境价值如何体现,就显得非常迫切。”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兼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秘书长张大勇认为,未来有三种途径可以实现生物质能生态环境价值:一是收取处理费,类似垃圾焚烧发电,当地政府给予一定的处理费。二是核发绿证,与碳市场碳足迹核定挂钩。三是向高碳能源征收碳税,来体现可再生能源的生态价值。

在本届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刘锐提交的《关于促进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的建议》中也提出,我国现状生物质能源化问题较多,主要是因为产业链尚未形成,相关产业规模化不够。人们常将生物成型燃料和生物质露天焚烧的传统利用模式相混淆;加上我国当前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化标准体系尚不完全,生物质燃料往往不易被划为“清洁”行列。因此,产业起步阶段需要加大政府扶持与引导力度,建议应通过政府发文,明确农林生物质燃料是清洁能源,同时,重视农林生物质燃料的公益特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

市场化探索:推动“隔墙售电”为何难?

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模式,加快市场化转型摆脱补贴依赖,已成为解决行业生存困境的必由之路。

“在隔墙售电、热电联产、碳交易、绿证交易等众多市场化方式中,开展‘隔墙售电’是农林生物质发电市场化转型的关键。”袁爱平认为,农林生物质发电开展“隔墙售电”可实现多方共赢。

发电侧企业可增加现金流收入,增强自身造血能力,解决当前生存困境,提高生存竞争力的同时,降低对国家电价补贴的依赖,进而直接减少国家电价补贴财政支出;行业可以通过市场竞争配置,形成良性生态循环;助力地方惠农增收,优化能源结构,落实电力供给侧改革。因“隔墙售电”缩短了电力输送距离,降低了输配电成本,用户侧工商业企业可降低整体用电成本,加上消费侧绿电不占用能耗指标,还能加快企业能源消费向绿色低碳转型,在总量上减少碳排放。

然而,国家层面从2017年就开始部署“隔墙售电”,至今四年多,但整体进展十分缓慢。袁爱平分析,主要原因在于开展“隔墙售电”必然会冲击电网的商业模式,损害其核心利益,在实施过程中除试点项目材料及过网费标准限制外,电网还会限定工商业企业用户市场化购电只能在售电企业和电网中二选一,工商业用电企业用户基于电力持续供应的风险性考虑,大多只能无奈选择从电网购电,这也是虽然政策已打破“隔墙售电”这堵墙,全国多地的试点项目迟迟无法落地的根本原因。

张大勇向记者表示,“隔墙售电”是行业内比较关注的焦点,但从协会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前全国范围内还没有生物质发电参与“隔墙售电”的案例。

“目前来看,江苏走在国家的前列。2020年12月31日,江苏省发改委官网公布了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正路工业园光伏并网发电试点项目,这是目前我们从公开资料上可以查到的,全国首家成功投运分布式发电市场交易试点项目。”张大勇表示,后续他们将观察这个项目进展,也希望近两年能够落地生物质发电或者垃圾发电隔墙售电试点项目。

今年1月初,《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两大文件相继发布,要求创新“隔墙售电”和自供电等模式,落实相关价格政策。

对此,袁爱平对未来前景持乐观态度。为推动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开展“隔墙售电”,他建议,一是加快“隔墙售电”政策落地实施,切实解决市场化购电推进难的“卡脖子”问题。在推行工商业用户市场化购电,可自由选择发电企业、售电公司购电的同时,建议政策文件中明确电网需为工商业电力用户提供双电源保障,不得限制二选一。

二是尽快将生物质发电纳入“隔墙售电”试点范畴,完善分布式发电试点市场化交易规则。选择优质稳定、可调节性强、多能互补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作为试点项目,给予优先灵活的售电权限,支持其在有用电需求的工业园区开展“隔墙售电”、直供电等业务。

三是建议降低过网费收取比例。因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小,区域内对大网造成的冲击较小,建议在农林生物质发电转型发展的关键期适当降低过网费收取比例标准,切实推动“隔墙售电”工作的落地。

四是建议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备用、调频等辅助服务交易给予明确的政策支持。因农林生物质发电机组出力稳定,能全天候发电,灵活性强,是稳定、优质的分布式能源,不仅自身能提供绿色电力,还能在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结构中发挥重要的调峰作用,弥补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的波动性和间歇性短板,是构建安全稳定、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体系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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