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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领域

“风光发电+氢储能+抽水蓄能”!吉林省人大答复才延福建议:大安项目获国家级政策支持

发布时间:2023-10-23作者:科谷摘编

        10月19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5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针对才延福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吉林西部再造一个“绿色吉化”的建议》进行答复。

原文如下:

才延福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吉林西部再造一个“绿色吉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把握氢能产业发展机遇,建设氢基绿色能源示范省

2022年,我省出台《“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吉政办发〔2022〕36号),明确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到2025年,形成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6-8万吨/年,试点建设“绿色吉化”项目,建成改造绿色合成氨、绿色甲醇、绿色炼化产能达25-35万吨。将加快实施风光消纳规模制氢工程。推进长春、白城、松原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建设,保障重点示范项目氢气需求。鼓励大型能源企业布局风光氢储一体化示范项目,推动一批基地项目开工。支持用氢企业和供氢企业签订中长期交易协议,初步形成区域氢能供应能力。探索全域协同制氢赋能新发展模式,打造发展样板。结合我省“陆上风光三峡”新能源建设需求,大规模开展氢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场景技术应用;结合我省东部地区抽水蓄能工程,探索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抽水蓄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构建稳定高效可再生能源制氢体系,将全省打造成国家级新能源与氢能产业融合示范区。

2022年10月26日,“氢动吉林”行动暨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年产绿氢3.2万吨,年产绿氨18万吨,为我省化工行业的脱碳减碳,提供了示范引领作用。近期,我省积极争取将该项目纳入“国家东北全面振兴2023年重点项目滚动实施方案”,获得国家级政策支持。

二、推动氢基绿色能源技术成果通过交通领域转化落地

《“氢动吉林”行动实施方案》(吉政发〔2022〕23号)明确,推进交通领域率先行动。发挥汽车产业优势,适应我省冬季高寒条件,率先在交通领域开展行动,加快培育氢能应用场景,稳步扩大氢能应用市场规模。以商用车为主、乘用车为辅,支持推广氢能车辆应用。在全省主要城市开展以城际交通、市内主干线、旅游景区等场景为主的道路交通应用示范。在示范区域适度超前布局制氢加氢一体站、油气氢电合建站等基础设施。

《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吉政发〔2022〕22号)明确,一是支持加氢站建设。鼓励新建和改(扩)建符合《“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加氢站。对省内新建加氢站压缩机12小时额定工作能力在1000公斤以上(含1000公斤)的给予定额补贴500万元,对额定工作能力在500公斤以上(含500公斤)、不足1000公斤的给予定额补贴200万元;对省内改(扩)建加氢站压缩机12小时额定工作能力在1000公斤以上(含1000公斤)的给予定额补贴300万元,对额定工作能力在500公斤以上(含500公斤)、不足1000公斤的给予定额补贴100万元。二是支持加氢站运营。对在本省范围内提供加氢服务且绿氢销售价格不高于每公斤35元的加氢站,给予每公斤15元氢气运营补贴,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三是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购置使用。省内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采购并投入实际运行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财政资金采购车辆不在补助范围之内)。通过氢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车辆购置补贴等,支持我省氢能交通运营示范,推动交通领域转化落地。

目前,我省已建成示范加氢站3座,在建2座,在运氢燃料电池汽车35辆。中韩示范区已率先开展氢能交通示范,试运行的6条示范线路辐射长春市内各交通主干道,单程最远距离72公里,单辆载客46人。预计年内执行3024班次接驳任务,可接送乘客14万人次。

三、加强氢基绿色能源产业扶持,助力培育市场

我省出台的《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从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技术成果转化、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全产业链示范应用、支持氢能企业做强、建立氢能服务体系6个方面,提出21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包括规范氢能产业监管、支持氢能一体化发展、规范加氢站审批流程3项具体措施。二是加强技术成果转化,包括支持氢能前沿技术研究、支持首台(套)首批次应用、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孵化培育4项具体措施。三是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支持加氢站建设、支持加氢站运营2项具体措施。四是全产业链示范应用,包括支持绿氢制取企业、支持绿氢储运企业、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运营、建立跨领域补偿机制4项具体措施。五是支持氢能企业做强,包括支持企业融资发展、支持企业扩大投资、支持企业投资落户、支持氢能产业园区建设4项具体措施。六是建立氢能服务体系,包括支持高端人才引育、支持标准制修订、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建设、支持重大活动组织4项具体措施。

政策举措21条,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坚持做到精准施策,从四方面提高广大氢能市场主体来吉投资的信心。一是内容全面。21条政策举措全面落实国家相关要求,既有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奖励,也有示范应用、支持企业发展等措施,努力从多个方面形成政策合力,打造吉林省氢能“制储运用研”及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条。二是靶向精准。21条政策举措针对现阶段氢能产业发展所面临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从最有潜力和优势的绿氢产业重点突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识品牌,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带动氢能产业总体水平和竞争力大幅提升,推进氢能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三是措施具体。21条政策举措立足市场主体需要和财政可承受能力,尽最大努力支持氢能企业做优做强,从政策完善、标准建立、人才引进、企业融资、产业奖补等各个方面,全方位扶持氢能产业发展,帮助企业平稳渡过孵化期,努力培育千亿级产业。四是适时性强。21条政策举措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明确规定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产业形势变化,适时对政策进行修订”。确保快速发展的氢能产业与政策措施相适配,保障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全省税务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以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落实,支持我省新能源产业特别是氢基绿色能源产业的发展。由于省级税务机关无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权,省税务局将立足工作实际和税收权限,继续全面落实好国家税费政策,特别支持绿色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助力我省氢基绿色能源产业等绿色产业发展。同时,将该建议记录在案,在参与省委省政府有关涉税政策文件制定工作中充分考虑,并适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馈该建议。

四、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氢基绿色能源技术迭代升级

我省高度重视氢能相关领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通过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发活跃的创新氛围,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意识,发挥企业家技术创新重要作用,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决策、投入、管理和成果应用的主体。一是优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以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为主体承担的重点研发项目,专项资金由原来的30%前补助和70%后补助,优化为立项当年拨付不少于专项资金资助额度的50%,立项第二年拨付剩余专项资金。通过优化专项资金拨付方式,解决企业技术研发资金短缺问题。二是为企业申报项目减负。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处企业,可不出具R&D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研发经费投入数据的,并能够计算R&D投入比例的,也可不提供年度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三是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在省科技发展计划工业领域项目申报要求中,项目可由企业单独或企业与高校、研究所以产学研合作形式申报,申报主持单位为高校、科研单位的,必须与吉林省内注册的企业以产学研形式联合申报。通过政策引导,推动高校和科研单位优秀创新资源逐步向企业集聚,以产学研合作形式打通创新链和产业链“堵点”问题,加快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四是设立企业关键技术研发专项。为解决重点企业的重大卡脖子技术问题,在省科技发展计划中设立企业关键技术研发专项。该类别项目围绕省内重点企业提出的“卡脖子”技术问题,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或参考揭榜挂帅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形式申报。

2019年以来,投入专项经费1965余万元,支持氢能领域技术开发。其中,投入专项经费1000万元,启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新能源高效利用”重大项目“基于质子交换膜(PEM)体系的氢能高效利用技术及其应用示范”,项目包括“PEM电解水制氢技术”“PEM燃料电池发动机关键材料与核心部件研究”“电解水制氢-燃料电池电动车加氢应用示范”3个课题,重点解决低成本、长寿命的催化剂、质子交换膜等关键材料制备技术,实现膜电极、电堆等核心部件的批量制备技术及系统装置的集成,构建与可再生能源耦合的安全环保的站内制氢、燃料电池车加氢、用氢的完整链条;投入965万元支持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固体氧化物电解池热电耦合制氢材料和器件研发与系统示范应用”、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宽温贮氢合金及动力镍氢电池生产及应用”等重点研发项目。省人社厅牵头制定汽车产业高端人才专项支持政策,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着眼于氢能汽车高端人才的实际需求,起草专项支持政策,构建人才精准支持政策体系。目前,已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程序,形成初稿。

五、依托区位优势,打造国际级氢基绿色能源贸易集散地

《“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以“三步走”方式,按“一区、两轴、四基地”布局氢能产业,打造“中国北方氢谷”。发挥我省地处我国东北地区、朝鲜、韩国、日本、蒙古和俄罗斯东西伯利亚构成的东北亚地理中心的区位合作条件优势,将延边打造氢能贸易一体化示范基地,积极创新国际合作模式、拓宽合作领域。依托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建设氢能产业聚集区,并发挥珲春口岸优势,着力推动自主化氢能装备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外循环。持续提升氢能装备制造水平,规模化提高产能,形成自主核心竞争力。辐射东北亚地区,实现电解槽、氢燃料汽车零部件及整车向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出口,形成氢能装备产业发展外循环。探索能源出口合作,建立区域氢能交易市场。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立足部门职责,协调各部门推动氢能产业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积极开展重大活动、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力推动我省氢能产业快速高质量发展。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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