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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0作者:科谷摘编
《方案》中提到申报2021年中央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分为非竞争配置项目和竞争配置项目。2020 年1月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 2020年底前开工且 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所有申报补贴项目均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入生物质发电国家、省级专项规划(沼气发电项目除外)。
(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要求,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三)申报情况属实,并提交信用承诺书(见附件1),没有且承诺不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掺烧等情况。
《方案》称2021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资金总额为25亿元,其中:用于安排非竞争配置项目的中央补贴资金20亿元;用于安排竞争配置项目的中央补贴资金5亿元(其中:安排农林生物质发电及沼气发电竞争配置项目补贴资金3亿元,安排垃圾焚烧发电竞争配置项目补贴资金2亿元)。
《方案》明确2020年9月11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项目的补贴资金实行央地分担,按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合理确定不同类型项目中央支持比例:
西部和东北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8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60%。
中部地区(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6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40%。
东部地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4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20%。
《方案》还表示纳入2021年中央补贴范围的竞争配置项目,应在2023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实际并网时间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3元/千瓦时。2020年底前开工的非竞争配置项目,均须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逾期未并网的项目取消非竞争配置补贴资格,后续可通过参加竞争配置的方式纳入中央补贴范围。